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渝电大校〔2018〕73号
关于启动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面向新时代推进电大教育特色化发展,探索重庆电大系统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创新办学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办学活力,根据《关于推进特色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电大校〔2018〕57号)(以下简称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特色学院建设工作,请各基层电大根据意见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市电大在集中评审后,确定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特色学院建设方案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对电大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新要求,立足我市“两点”“两地”“两高”建设,以高质量办学和高品质学习为引领,明确建设思路;要从重庆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出发,遵循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转型升级,确定学院的办学定位;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探索校地校企合作机制,努力形成政校行企合作共建、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协同发展的办学模式,明确有效建设举措和阶段性目标。
二、评审条件
1.符合重庆电大系统转型发展和重庆开放大学筹建有关要求。
2.具有科学的办学定位、明显的办学优势、鲜明的区域特色。
3.具备体现浓郁办学特色和明确服务面向的办学条件和能力。
4.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措施可行、经费预算科学、进度计划合理、建设成效可评可测。
5.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与支持,有明确的保障措施和经费配套。
三、资助政策
对于评审通过的特色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市电大将在建设经费、特色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予以相应支持。
四、实施管理
特色学院建设采用合同管理的办法,特色学院建设单位作为一个项目单元,采用差异化的资助策略。特色学院建设要按照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市电大拨付经费、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套经费都要有明确的使用管理办法,不得挪作他用。市电大将根据特色学院建设方案,强化目标管理和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进行过程性检查评估,所有检查评估的情况,将作为项目是否继续推进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16:00。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星
联系电话:68637883
电子邮箱:cqhuxing@qq.com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