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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推进特色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渝电大校〔2018〕57号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推进特色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电大、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学校各单位(部门):

突出办学特色,是基层电大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扎根重庆大地办教育、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根本要求。为探索重庆电大系统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案,创新办学体系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全市电大系统面向新时代发展好电大教育、推进特色化发展的积极性,激发办学活力,增强综合竞争力,现就加快特色学院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两点”定位和“两地”“两高”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有关任务,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主动适应新时代对电大教育的新要求,以实现高品质办学和高质量学习为引领,遵循突出地方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大胆创新,探索特色办学之路,持续深化电大教育转型发展和重庆开放大学筹建工作,促进全市电大系统各基层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扎根重庆大地办好“百姓身边的大学”,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重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市民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着眼基层单位内源性发展和电大教育品位提升,立足实际,积极审视自身的资源优势、社会环境、文化氛围和历史传承等要素,寻找特色学院建设的着力点,形成个性鲜明的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

——坚持统筹协调。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着力实施基层办学单位差异化发展战略,破解同质化发展难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利益调节机制,激励约束并举。

——坚持有序推进。根据不同办学类型、办学基础和区域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确定特色学院建设的突破口和优先次序,明确建设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按照开放共赢的原则构建新型办学系统,改变传统办学系统单中心运行模式,实现办学系统的高质量和个性化发展。

(三)建设方向

坚持质量优先,突出开放融合,走特色发展、专业发展之路,主动对接地方或行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协同态势,重点围绕现代健康、电子商务、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现代物流、教师教育、文化创意、城市建设、军民融合、非物质文化等领域建设10所左右的特色学院,形成特色鲜明、多元化发展的电大教育办学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四)突出打造办学特色。以自身办学环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诉求、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依托基层电大,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地方政府、有关企业( 行业) 共同建设“特色学院”,基于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聚焦特定产业、职业的技能培训和实用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着力打造地方特色、专业(特定技能培养)特色和模式特色。

(五)明确建设工作重点。以新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改革为指引,基于变革组织形态、创新制度体系、优化资源配置等基本方向,借鉴我国职业教育、远程教育特色化发展的实践经验,重设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发掘发展新动力,推进差异化发展,面向实用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社会教育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办学定位,实现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发展。

(六)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以质量、特色、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双轮驱动”为支撑,围绕队伍建设、资源开发、平台打造、管理机制等要素,开展深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推进培养模式、教学模式、管理模式的综合性改革,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专业服务社会的能力,建立具有重庆特色的电大教育(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和现代大学治理制度。

(七)创新办学发展路径。要深刻把握电大教育的地方性、区域性、行业性,着力探索校地共建、校企共建机制,以政行企校多方联动为路径推动教育项目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将办学边界向下延伸,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学校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等,使特色化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全域重庆,有效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

(八)完善办学组织体系。立足扬长避短、多方合作,突破体制性障碍,促进办学系统由原有的多层级树形结构变为扁平化网状结构,形成新的组织架构和“重庆电大共同体”,实现对区域内外的有效辐射,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增加电大教育的有效供给,提升办学投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切实增强系统凝聚力和办学活力,确保特色学院与原有基层电大在功能、职能方面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九)健全进入退出机制。各基层单位要以“一校一策”综合改革为契机,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和发展战略,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市电大申报特色学院建设单位。市电大将组织市内外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筛选出特色学院建设候选单位,适时下达特色学院建设任务,并按照项目化方式、合同制管理,定期对特色学院办学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依据其建设方案和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优胜劣汰。

三、保障措施

(十)加大扶持力度。根据特色学院建设进度和需要,市电大将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分期分批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承担特色学院立项建设任务的各基层单位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不低于市电大扶持经费的2倍予以配套支持,并专款专用,确保特色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各基层电大要加快政行企校合作办学,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探索特色学院建设发展的新机制。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电大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到特色学院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性和长期性。市电大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特色学院建设的指导;各基层单位要举全校之力,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建设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及时研究解决特色学院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形成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特色学院建设的各项工作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

(十二)强化统筹协调。市电大将适时启动特色学院试点建设工作,并建立系统建设、发展规划、教务教学、计划财务、招生管理、二级学院等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强化规划统筹,推动重心下移,增强工作合力,切实把握建设要求和工作方向。系统上下要注重特色学院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与系统转型发展、开放大学筹建等工作有机衔接,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确保特色学院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十三)严格绩效评价。特色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整合资源,落实办学条件,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市电大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建设任务与规划,着眼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加强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对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未发挥引领作用、办学效果不佳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将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特色学院建设要求和办学标准的,取消特色学院建设资格并责令退回有关资助经费。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7月5日

 

 

 

 

 

 

 

 

 

 

 

 

 

 

 

 

 

 

 

 

 

 

 

 

 

 

 

 

 

 

 

 

 

 

 

 

 

 

 

 

 

                                    

抄送: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教委、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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